为规范西藏自治区生活垃圾处理及管理体系建设,改善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导则。本导则适用于西藏自治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理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西藏自治区生活垃圾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有条件地区应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选择应充分考虑本地区生态环境、交通条件、地形特征... 上一篇:DB54/T 0294-2023 乡村“四旁”绿化技术指南下一篇:DB54/T 0292-2023 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