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关于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提高建筑节能设计水平,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西藏自治区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民用建筑的节能设计、施工和验收。以下情况的建筑应按下列原则确定本标准对其的适用条件 :1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公寓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设计 :2 使用年限在 5 年以下的临时建筑... 上一篇:DB54/T 0287-2023 公路波纹钢桥涵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下一篇:DB54/T 0294-2023 乡村“四旁”绿化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