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数字化评价系统、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流程、专项工作评价、评价结果与应用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运用数字化技术对本级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的评价工作。 ... 上一篇:DB3301/T 0473-2024 小区公共文化交流区建设与服务规范下一篇:DB3301/T 0471-2024 专利申请预审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