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全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56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浙江省医疗应急服务点“平急两用”的技术指导,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力量,深入各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 上一篇:浙江省城郊大仓基地“平急两用”技术导则(试行)下一篇:DB3301/T 0457-2024 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