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中食品和饮用水监测的仪器设备与耗材、样品采集、样品预处理、样品填充、样品测量、测量结果报告、留样与样品贮存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中对食品和饮用水中γ 放射性物质的监测。注: 本文件所指的食品是指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主要包括谷物、豆类、蔬菜、食... 上一篇:DB32/T 4973.4-2024 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技术规范 第4部分: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下一篇:DB32/T 4973.6-2024 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技术规范 第6部分:辐射防护站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