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房屋与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住宿管理与服务、环境保洁、绿化服务、专项服务、应急管理、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本文件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 上一篇:DB3211/T 1082-2024 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审查规范下一篇:DB3205/T 1155-2024 “政银合作”服务网点建设与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