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1∶50 000)生态地质调查技术要求的总则、预研究、设计书编写、调查内容、调查方法、样品分析测试、资料整理与野外验收、综合研究及报告编制、报告评审验收、资料归档与汇交等。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1∶50 000)生态地质调查工作,其他地区可参考使用。 ... 上一篇:DB23/T 3711-2024 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下一篇:DB23/T 3709-2024 土地卫片执法数据库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