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宾馆、饭店及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客房 40 间以上(含本数,下同)或床位 80 个以上的宾馆和建筑面积 1000 m2以上或座位数 100 个以上的餐饮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 上一篇:DB22/T 428-2005 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检测方法下一篇:DB22/T 488-2010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