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政工程文件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做好市政工程文件编制归档工作,统一市政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市政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工作。凡在辽宁省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试验单位以及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 上一篇:DB21/T 4091-2025 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碳排放量测算技术规程下一篇:DB21/T 4089-2025 工程建设主体信用信息库数据互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