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案源登记、立案/不予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法制审核/案件审核、行政处罚建议审批、告知、听证、行政处理决定审批、作出处罚和列异列严决定、案件办理期限、结案阶段、线索移送、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等。本文件适用于规范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 上一篇:DB1306/T 264-2024 网络实物商品销售服务规范下一篇:DB1304/T 497-2024 社会治安基础管控平台建设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