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提高村庄规划的质量和水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镇、乡规划建设用地以外村庄规划的编制。国有农牧林场基层居民点规划建设可参照本规程。 村庄规划要符合镇(乡)域规划,并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基本任务是在镇(乡)域规划所确定的村庄规... 上一篇:XJJ 057-2013 建筑工程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导则下一篇:XJJ 029-2006 城镇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