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标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工作。其它工程参照执行。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 上一篇:XJJ 077-2017 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下一篇:XJJ 068-2014 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