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租赁服务认证的规范性要求,包括服务要求涉及的接待服务、租车受理、发车交接、用车服务和收车交接;管理要求涉及的通用要求和特定要求,以及服务认证评价涉及的认证准则、认证模式和认证结果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租赁服务认证活动,也适用于汽车租赁经营者规范其服务活动。注: 本标准所涉及的汽车租赁服务用车为小型载客汽车(不适用于分时租赁服务)。... 上一篇:RB/T 312-2017 旅游自然景区服务认证要求下一篇:RB/T 145-2018 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能力验证实施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