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文件应包括的通用条款,及作为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的专用条款制定原则,适用于封闭式、非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不适用于其它如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开放式信托产品、结构化信托产品、财产权信托产品等信托业务。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信托公司。 ... 上一篇:JR/T 0078-2014 银行间市场数据接口下一篇:JR/T 0058-2010 保险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