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锅炉给水泵《包括电动给水泵组、汽动给水泵及前置泵)本体范围内的检测与控制的基本要求,以及设备的试验和验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 300 MW 及以上机组配套的给水泵。对于 300 MW 以下机组的锅炉给水泵,也可参照使用。替代DL/T 592-2010 ... 上一篇:DL/T 1029-2022 发电厂水质分析仪器实验室质量管理导则下一篇:DL/T 5852-202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