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7.4-2021 再生水利用指南 第4部分:景观环境本文件规定了再生水景观环境利用的一般要求、水质水量要求、再生水深度处理、管理要求和应急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再生水补给城市水系以及公园、住宅小区和单位内部的景观水体、景观湿地等。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清华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院、北京城... 上一篇:DB11∕T 1764.34-2021 用水定额 第34部分:人工滑雪场下一篇:DB11∕T 1855-202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