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总装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以下统称“安全生产”)通用技术和管理要求,包括场所安全、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安全、安全基础管理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军工电子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企业)通信、火控、预警探测、导航、定位、电子对抗等电子装备在室内外进行的总装作业。其他军工行业从事电子研发、制造、经营的企业可参照使用。 ... 上一篇:SJ 21494.6-2018 军工电子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第6部分:微波暗室下一篇:SJ 21494.4-2018 军工电子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第4部分:大型装备架设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