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程序及方法选取原则、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正常和非正常工况下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烧结/球团、炼铁、炼钢、热轧及冷轧(含酸洗和涂镀)等主体生产过程和原料准备、制氧、石灰等公用辅助生产... 上一篇:HJ 884-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下一篇:HJ 886-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