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海水和废水中铅-210 的分析和测量。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四川省辐... 上一篇:HJ 1324-2023 生物中氚和碳-14 的分析方法 管式燃烧法下一篇:HJ 1336-2023 废放射源近地表处置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