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排放源统计调查设计、数据采集、数据汇总和报送、质量控制、报告编制、数据公布的一般原则及方法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排放源统计。其他生态环境统计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规定了排放源统计调查设计、数据采集、数据汇总和报送、质量控制、报告编制、数据公布的一般原则及方法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统计技术规范污染源统计》(HJ 772—2015)废止。本标准是对《... 上一篇:HJ 1264-2022 卫星遥感细颗粒物(PM2.5)监测技术指南下一篇:HJ 1266-2022 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