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钢铁材料建造的输送气体的陆上管道系统。管道系统是指输送气体设施的所有部分,包括管道、阀门、管道附件、压缩机组、计量站、调压站、分输站、储气设施和预制组件。完整性管理的原则和过程适用于所有管道系统。 本标准是为了向运营公司(定义见第13章)提供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完整性管理程序所需的信息、采用经过证实的工业作法和过程而特别设计的。本标准巾的各种过程和方... 上一篇:SY/T 5107-2005 水基压裂液性能评价方法下一篇:SY 4203-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站内工艺管道工程